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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不断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更好发挥代表在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增强监督工作实效。重点围绕“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规划编制开展监督★★。与重庆市人大围绕两省市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保护开展监督,协同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同步听取审议建设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等报告。听取审议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乡村振兴促进、校园安全、医疗保障、支持民族地区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省30件民生实事等报告。开展河湖长制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安全生产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回头看★★★”。深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的监督★★★,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持续开展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就业等专题调研。探索运用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完善人大执法检查联动机制。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做好审议乡村振兴工作报告相关工作★★★。

  二、扎实推进高质量立法★★。推动地方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推进民营经济促进地方立法工作★,制定电梯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农业机械化促进★、古籍保护利用、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家庭教育促进等条例,修改监督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和开发区管理、烟草专卖管理、气象灾害防御、航道★★★、体育等条例,与重庆市人大协同开展养老服务等立法★★。开展新型工业化促进★、水网建设管理、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国家公园、预算绩效管理等立法修法调研,与重庆市人大协同开展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立法修法调研。健全“小快灵★★★”立法快速响应机制★。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增强备案审查刚性★★★。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制定立法后评估办法。对党的十八大以前制定且此后未作全面修改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进行重点清理★★。继续加强对市(州)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单行条例的指导。

  二、认真落实深化立法领域改革部署,着力优化中国式现代化四川实践的法治供给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涵养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全方位宣传人大制度四川实践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制定加强学习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培训重点向新任和基层省人大代表倾斜。举办全过程人民民主★★、全省人大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等专题培训★★★,着力提升人大机关干部服务保障能力★★★。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落地生根。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常委会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驰而不息纠治“”,认真落实整治为基层减负要求,把为基层减负贯穿到立法★、监督等工作全过程。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邀请公民旁听省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常委会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立法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的及时性还不够,立法效果的评价反馈机制还不健全★★★;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跟踪问效力度还不够★★★;人大制度的宣传阐释还需加强针对性,人大知识进校园、进基层的力度还需加大。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切实履行常委会党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作用,加强对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推动机关党组切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增强机关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按照省委安排,常委会领导指导市(州)落实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联系指导乡村振兴定点帮扶等工作,认真完成省委交给人大的各项任务。

  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持续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不断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深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密切与各级人大的联系交流★★,更好发挥基层联系点作用。有序推进人大“一中心五平台★★”信息化建设,持续建好用好“数字人大”融合平台★★。

  紧跟新时代立法工作要求健全制度机制。更好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召开立法工作会议推动立法规划实施,与省法院建立地方立法与司法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法规立法后评估★,切实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召开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会议,建立联系点意见采纳情况书面反馈机制,多措并举推进联系点工作提质增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四川新设两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完善审查指导市(州)法规机制,加强报批法规合法性审查,引导市(州)在立法中突出特色。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进一步完善移送审查、衔接联动等机制。对228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协助对31件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聚焦安全发展和平安建设开展监督★。审查批准新增举借政府债务,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首次将隐性债务管理情况纳入报告范围,首次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调研报告★★★,推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开展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助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听取审议安全生产★★★、气象防灾减灾等情况的报告★,开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切实筑牢安全防线。针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严峻形势,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执法检查。经多方共同努力★★★,我省电诈发案率、损失金额连续下降,电诈案件多发高发态势得到遏制★★★。聚焦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共治格局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及其部门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和法定要求★★,实现犯罪发案率由升转降。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创新开展“三个一百★”代表工作典型案例汇集,从建平台、提建议、促民生等方面激发活力、彰显特色★,持续提升代表履职水平。组织240余名省人大代表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等主题开展线期,首次与重庆市人大联合组织两地180余名代表开展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专题培训★★★,开展线期★★★。健全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机制,推荐代表担任国家机关特约监察员★★、监督员,采取多种形式有效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更好服务代表依法高效履职★★。落实机构改革部署,将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补选省人大代表23人,终止代表资格33人。

  常委会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38件★★,通过31件★★★,其中制定11件,修改12件,废止8件,审查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46件。

  聚焦政府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开展监督。多渠道听取预算审查意见建议,召开预算草案情况通报会★★★,努力提高预算审查质效★。创新“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方式,深化预算执行监督,审查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听取审议预算绩效管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和安排等报告,推动提升理财水平。指导8个市完成全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首批示范点建设并启动第二批,在全国率先制定联网监督预警指标体系地方标准,提升预算审查监督智能化水平★★★。听取审议审计有关报告★★,强化整改“回头看★★★”★★,推动监督成果转化运用★★。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政府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常委会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持续加强★★“四个机关★★”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一年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扎实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切实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深化调查研究。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扎实开展立法调研、专题调研等,努力使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制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计划,精选确定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长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等12个课题深入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研究解决问题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充分发挥省人大制度研究会作用,建立9个调查研究联系点★★★,推动省社科联、省社科基金首次设立人大专项课题★★,为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

  人大对外交往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委会围绕全省对外开放大局,积极有效开展地方人大对外交流交往。一年来,派出6个团组访问11个国家和地区★★,出席外国驻蓉领事机构国庆招待会等活动9场,与访川的190多位外国政要、友好人士会见会谈★★★,接待外国议员参访代表家站,在外举办★“亲情中华·美丽四川”“锦绣四川”等活动,出席四川国际友城合作与发展大会、国际议员友好交流论坛、中美友城大会等重要国际性会议活动★,推动代表发挥职业、专业特长特色参与人大对外交往,深入宣介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动实践,讲好四川故事,展示中国式现代化的万千气象★★★。

  聚焦拼经济搞建设开展监督。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常态化监督★★★,听取审议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等报告,跟踪监督★★★“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开展季度经济运行分析,针对性提出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积极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监督,召开省级层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和全省人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会,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和“两院”上半年重点工作等报告★,促进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综合运用审议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打出专项监督“组合拳”★★,助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围绕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听取审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发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报告,扎实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执法检查★,助力营造激发创新活力的良好生态。与重庆市人大同步听取审议川渝高竹新区财税政策一体化工作报告,推动16项税收政策、6项收费和基金政策全面协同一致★★。

  紧贴人民群众关切加强文化和民生领域立法★★。在文化领域首次开展省际协同立法,与重庆市人大协同制定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并通过制作专刊★、拍摄中英双语宣传片等方式,推动条例实施和川剧保护宣传,助力这一承载着川渝文化传统和历史记忆的艺术瑰宝绽放光彩。聚焦传承弘扬川菜文化★★★,审议促进川菜发展条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与重庆市人大协同制定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促进减证便民和跨区域居民服务一体化便利共享。制定职业教育、精神卫生条例,修改公共图书馆条例,推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心理健康、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的需求★。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细化家庭★、学校、社会等保护★★,加强对孤儿★★、留守未成年人等的关爱保障。围绕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川渝协同修改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律援助覆盖范围,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聚焦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开展监督。立足农业大省实际★★★,坚持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监督重点,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听取审议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保障供水用水等报告,指导开展市县乡三级人代会同步审议乡村振兴工作报告试点,开展激励人才入乡促进乡村振兴等调研,助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和乡村建设、治理水平★★★。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开展我国宗教中国化工作情况的报告,首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持续对全省30件民生实事推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助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节能减排工作等报告★★★,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参与“六省一市★”秦岭协同保护工作★★★,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助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紧扣“国之大者★★★”★★“省之要事”,组织代表对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情况开展视察调研,委托各市(州)人大组织本地区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与重庆市人大联合组织代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创新发展专题调研,把视察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招良策。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全省21万余名人大代表坚守为民初心,收集反映意见19.7万余件,提出建议6.8万余件,依法推动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民生问题近17.1万个★★。推动县乡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走深走实,以一系列可感可及的具体项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彰显了代表集中民情、反映民意、服务民需的责任担当★。

  紧扣高质量发展加快科技和经济领域立法。围绕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制定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审议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中试平台建设等方面制度★★,助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制定成都东部新区条例,支持成都东部新区建设成渝地区改革开放先行区。与重庆市人大协同作出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为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提供法治保障。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审议农村公路条例,助力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聚焦保障高质量发展用电需要,审议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的决定。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决议决定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我省404件涉企法规、决议决定,对清理出的邮政条例、合同监督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6件已进行集中修改或废止★,3件拟于2025年进行修订,努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人大工作整体联动。积极向全国人大汇报工作,配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执法检查★★★,协助举办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专题学习班等会议活动★★★。加强与省(区、市)人大的交流合作★★,持续强化川渝人大协作,全面完成2024年合作事项★★★,共同议定2025年合作事项★★。加强与市县乡三级人大的联系,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创新做法。完成★★★“数字人大”融合平台一期项目建设★★★,将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环节有机整合★★,示范带动市(州)人大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互通★★。推动全省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促进信访与立法、监督等工作有效衔接★,办理群众来信1243件★,接待群众来访902批1565人次,处理网上信访521件。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蓄势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按照★★★“四个充分发挥”要求,认真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切实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不断深化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四川实践,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常委会切实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7个、执法检查报告6个,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5次。

  四、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深入推进★★“两个联系★”。提高代表活动实效★★★,持续开展“直选代表述职月”活动,与重庆市人大联合开展川渝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加强代表履职培训★★,与重庆市人大联合开展代表培训★★★。持续开展“三个一百”代表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指导县乡两级人大做好换届选举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做好人大外事、侨务和港澳台工作。紧扣“加快构筑向西开放战略高地和参与国际竞争新基地”,深化拓展与国外地方议会、友好组织、海外华人华侨等的交往交流★,继续邀请华侨台胞列席、驻蓉领事机构和香港特区政府驻成都办等旁听省人代会,发挥好“锦江大礼堂——省人大历史陈列馆★★★”的对外宣介阵地优势,增强人大对外交往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各位代表!在新的奋斗征程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砥砺前行,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履行好,把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完成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紧盯高水平治理完善生态和安全领域立法。为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修改湿地保护条例,健全湿地保护、利用与修复规定★★★,促进全省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助力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修改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世界遗产保护等条例,组织开展川甘两省若尔盖国家公园协同立法调研。制定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审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推动从应急反应模式转向综合防治模式★★★,保障人民安全★,减少灾害损失。修改消防条例,审议射钉器材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压实各方安全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聚焦维护国家安全,审议军事设施保护条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持续加强对习法治思想★、习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等的学习领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省委报告全面工作★,及时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对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的领导★★★,更好发挥机关各级党组织作用。

  持续深化★“两个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等工作参与★★★,邀请代表参加“70周年庆”座谈会等重大活动★,组织开展代表专业小组活动★★★,邀请12名全国人大代表★★、59名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4次,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不断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专题研究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指导各地开展“直选代表述职月”活动★,健全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征求意见和反馈机制★,拓宽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代表进家入站联系群众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代表身份带头到代表家站听取基层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坚持将代表家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调查研究联系点、党群服务中心等融合建设,推动融入基层治理。

  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依法审结17件代表议案★★,其中涉及的5个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或正在审议,1件监督项目取得积极成效,其余11件作进一步调研论证。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的1213件建议★,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集中交办,跟进督导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闭会期间的9件代表建议和常委会列席代表座谈会上的101条意见建议,做到即收即办、逐件反馈。坚持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机制,重点督办产业发展、管控网络诈骗等10件建议,示范带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一批建议意见转化为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的务实举措。做好全国人代会四川代表团代表议案建议相关工作,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更多支持。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学深悟透习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隆重召开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四川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座谈会★★,举办“伟大的创造·光辉的历程★★”主题展等★★“七个一★”活动,推动全省上下进一步深刻领会习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把牢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开展14次党组集体学习、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1次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11次“讲学训”活动,通过集中研学★、专家辅导、交流互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扣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年度“一要点三计划★”★★,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谋划实施了一批立法、监督等项目,确保各项工作更好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工作★★,作出批准设立四川省第一★★、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及时召集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省长,召开常委会会议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4人次,确保中央和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重要工作等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一年来共请示报告111件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

  常委会始终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独特优势,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有力指导和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级人大密切协作和广大人民群众信任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